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0年“陈一丹奖教奖学金”评选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陈一丹奖教奖学金”实施办法(2020年10月修订)宣讲会安排:
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有工作安排,需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达丰请假,并指定部门人员代为参加。
二、成立2020年武汉学院“陈一丹奖教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效管理并实施“陈一丹奖教奖学金”,根据“陈一丹奖教奖学金”实施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相关要求,成立学校2020年“陈一丹奖教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陈一丹奖教奖学金”评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胡达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陈一丹奖教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
请申请人下载并完整填写所要申请的奖项申报表(详见附件),按照各类奖项要求如实填写,连同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各类获奖证明、证书、科研工作情况等),报送到所在院(部)或职能部门进行初审。申请各奖项所依据的所有成果,必须为2019.9.1~2020.8.31期间所取得。
各院(部)及职能部门按照“陈一丹奖教奖学金”实施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相关要求完成初审并签署意见,将初审通过人员的纸质申请材料及申请情况汇总表、初审情况报告,按申请奖项类别于11月22日16:00前分别报送至相应责任单位(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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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类奖项(学生领袖奖、卓越学生奖、优秀学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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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单位于11月25日16:00前将复审小组评委名单纸质版加盖签章后报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杜芊丽老师处(行政楼212办公室),经汇总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责任单位按评选办法要求组织进行复审。12月2日16:00前,将复审结果及相应材料报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杜芊丽老师处,汇总后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复审结果报送材料为:复审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签章)、复审通过人员原始申报材料、复审评审过程资料。
复审结果报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入选人名单及评分在学校官网上公示一周。
公示期后,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名单和公示结果报“陈一丹奖教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
12月18日前将陆续公布终审评审流程与排期,请密切关注官网及邮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