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援助项目管理办法》和《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性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一丹大学教育基金会  更新时间:2021-04-23  浏览:

武汉学院:


为进一步支持武汉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促进基金会各类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本基金会出台了《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援助项目管理办法》及《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性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同时,贵校向基金会立项项目结项后的绩效评价事宜亦应当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援助项目管理办法》

2、《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性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4月23日